近日,区教育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会在香城小学四楼会议室召开。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黄兴文、局纪委书记鲁新宇、各基层学校(单位)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
会上,黄兴文同志指导与会者再次学习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新都委办〔2014〕20号),并就目前我区教育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提出要求。
黄兴文同志强调:一要学习党章党纪,不断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各学校(单位)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和“三严三实”教育成果,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教师学习党章党纪,努力营造遵崇党章、严守党规、严明党纪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讲政治、守纪律、严规矩的自觉性。二要层层传导压力,不断推进主体责任落实。主体责任要具体化,要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完善的个性化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具体工作任务、牵头领导、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要增强责任担当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步安排、同步推进、同步检查,要把作风建设、社会评价和群众来信来访、源头治理等工作纳入规划部署,确保每项任务落到实处。三要坚守政治担当,充分发挥领导表率作用。主体责任能否落实,关键在班子,核心在“一把手”。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承担起单位的组织领导之责、学习教育之责、监督管理之责、检查考核之责、以上率下之责和为纪检委员撑腰壮胆之责,管好自己、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班子其他成员必须坚持“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四要加大正风肃纪力度,锲而不舍正风肃纪。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规定要求,紧紧抓住赌博敛财、收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滥发津贴补贴、违规使用公车等突出问题,紧紧盯住重要节假日、学期开学、招生考试等时间节点,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持续保持整治“四风”高压态势。
会议安排了新都二中、现代制造职校、谕亭小学、大丰小学、新繁幼儿园等9所学校就各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交流发言。
通过本次推进会,各基层单位负责人进一步明确了主体责任的内容和要求,牢固树立了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责任意识。深刻地了解了第一责任人要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找准位置,明确职责,发挥作用,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当成分内之事,必尽之责,躬耕不辍地种好“责任田”,毫不退缩地坚守“主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