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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都区2017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新都区2017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街办)、管委会,各中小学: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新都区2017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新都区2017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意见
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 中共成都市新都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区分局 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
成都市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新都区房产管理局
成都市新都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6年12月27日
附件:
新都区2017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意见
为切实做好我区2017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根据成都市教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成教发〔2016〕2号)精神,结合新都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
以进城务工人员“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坚持“政府负责、齐抓共管、公办为主、依法规范”的原则,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二、适用对象